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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名扬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7-10-10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名扬奖助学金”是由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奖助学金。

一、 设立奖助学金目的与意义

    设立此项奖助学金旨在激发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人才。

二、 奖助学金名称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名扬奖助学金

三、奖助学金金额

    此项奖助学金的年发放金额为每年人民币陆万圆整(60000),自2017年至2021年共发放5年,总金额叁拾万圆整(300000元)。 

四、奖助学金金额的支付

甲方于每年11月份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名扬奖助学金获得者。

五、奖助学金评选 

1.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

乙方二年级、三年级在读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与名扬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2.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

        3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按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择优取前20%(以学院网站公示的综测名单为准),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且当学年不得有不及格课程。(补考过也属于有不及格,公共选修课除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情况困难学生。

    3.奖助学金评选人数及单笔金额

    奖助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具体奖励人数与金额为:

    奖助人数:40人;奖金额:1500//年。

    4.奖学助学金评选程序

    按成都大学《校级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六、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了解评审情况及获奖助学金学生情况;

    2.甲方有权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3.甲方有权对评选出的各名学生进行审核、认定;评选出的奖学金、助学金获得者需要经过甲方审核确认;

    4.名扬奖学金、助学金证书由甲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颁发;  

 七、提交材料

纸质版材料于1018日下午5点前,按照材料序号顺序用订书钉订好交至5104A李烽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于1018日下午5点前,以添加附件方式发送至1209884167@qq.com,文件命名以班级命名如:“2015级工程造价1班附件2-名扬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纸质版:

1.附件1-名扬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纸质版)(在自己姓名前打钩,班主任签字)

3.16-17学年课程成绩单(纸质版)(从自己教务系统打印)

4.英语四级合格证复印件(纸质版)

电子版:

1. 附件2-名扬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表格下载:

       附件1-名扬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名扬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x
               附件3-名扬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关于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名扬奖助学金评选通知.doc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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