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8-2019学年度中方面全面发展的班级及个人,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现将校级先进班集体、十佳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班集体与个人
二、校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二)名额分配
2018级:2
2017级:3
2016级:2
(三)评选要求
1.本学年度班级中未有人受到党纪校纪处分;
2.评选细则见附件
(四)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准备、材料提交:10月10日—10月12日。
2、学院评选、公示阶段:10月14日—10月18日。
备注:班级材料装袋(档案袋)交学工办(s3209)桂老师处。
三、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
由学院在校级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中直接推选
(一)评选时间
1、学院初审推荐(10月14日—10月17日)
2、校级风采展示(11月1日)
3、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大会(11月12日)
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于10月21日前,上交“十佳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主要用于易班网络投票轻应用制作)。候选班级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无固定格式。
四、十佳大学生评选
(一)参评主体
本科(大四)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志存高远、团结友爱、关心集体;
2.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道德品质好;
3.获得二等及以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相关奖学金;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十佳大学生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
2.大胆进行科研尝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品德高尚,大力弘扬正气,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事迹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社会工作成绩突出,或参加校级以上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家庭经济贫困,但自强自立,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6.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及他人奉献爱心,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时间进度
1、学院初审推荐(10月14日—10月17日)
2、校级风采展示(11月1日)
3、十佳大学生校级评审大会(11月5日)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于10月21日前,上交“十佳大学生”事迹材料(主要用于易班网络投票轻应用制作)。候选人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无固定格式。
备注:十佳大学生直接到桂老师处登记报名。
成都大学2018-2019 学年学校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优秀班集体评选细则.doc(需班主任签字)
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