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参评对象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含转专业同学,不含专升本就读未满一年的同学)。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未有重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
4、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名额划分
1、精神文明奖学金名额不超过20人。
2、社会实践奖学金名额不超过27人。
3、文体艺术奖学金名额不超过27人。
4、自强成才奖学金名额不超过7人。
5、创新创业奖学金名额不超过20人。
三、单项奖学金申报要求及金额
1、 精神文明奖学金:1000元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崇廉尚洁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学生。
2、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
(1)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突出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学生。
(3)积极参与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并为有关部门或单位解决生产难题或技术问题,效果显著。
3、文体艺术奖学金:500元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且在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活动等综合素质提升竞赛中表现积极、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新闻(文学)作品写作,有 3 篇及以上作品在市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含新媒体)刊登。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优秀的创意、策划或作品被有关单位或学校采纳,产生效果较好。
4、自强成才奖学金:500元
(1)身处逆境却自立自强,表现优异的学生。
(2)学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自强之星” “励志成长成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5、创新创业奖学金:500元
(1)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
(2)当年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的学生。
(3)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四、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申请:11月5日—11月8日17:00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参考模板填写要求填写提交附件3与附件4,并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其中附件3与证明材料交至S3209办公室桂老师处、附件4(命名:姓名-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以个人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102930986@qq.com,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按未申报处理。
2、学院公示:11月11日—11月15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9年11月5日
d附件3:成都大学2018-2019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docx
d附件3:成都大学2018-2019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pdf
d附件4: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