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1届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残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2021届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自考和成人教育类):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高校求职创业补贴标为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由各班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报送材料后,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后发放补助。
四、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供)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并在右上角备注持卡人姓名和学号;
(二)各类别对应支撑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1)低保政策享受对象为申报学生本人,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
(2)低保政策享受对象为申报学生的直系亲属,需提供直系亲属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关系证明(户口)或关系承诺书。
低保证要求:低保证上应有有效时间;如低保证上未注明有效时间或年检,需其他佐证信息,如有低保字样标识的流水、到账清单等,且有来源部门的签章或标识。
低保证明应要求:低保证明由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开具,也可以有乡镇及同级的政府或带有民政职能的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应标示出享受低保时间、人员,且不能用模糊字样代替。
2.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需直系亲属残疾证复印件、县级民政局盖章的贫困证明、关系证明(户口)或关系承诺书;
3.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院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
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统一由我院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严格审查
请各班在2021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班级审核学生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 确保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确无误;
2.查看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无误后将原件返还申报学生;
3.核实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符合申报资格并审核无误。
4.认真填写《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成都大学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汇总表》(附件2)
(1)电子档请于2020年9月25日12:00前以班级汇总为单位发送至203012556@qq.com,文件命名:(附件1)用申请人姓名命名,(附件2)用专业班级名称命名,如“土木工程1班”,用文件夹压缩打包发送,压缩包命名如“土木工程1班-求职创业补贴材料”。
(2)纸质材料以班级汇总为单位,一个班的材料用一个透明文件袋装好,交至建工楼二楼S3210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李烽老师处(第一个办公桌)。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附件1贴好照片。
附件1: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021届).docx
附件2:成都大学______专业班级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汇总表.xls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