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是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和成都市科技局认定的“成都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成都市科技创业苗圃”,为学校科技文化成果转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孵化提供各种支持,促进我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搭建学校成果转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现由成都大学菁蓉学院负责管理运行。
孵化园实行“一园多区、按需配置”的功能布局,结合立项项目的学科专业和条件需求,分区分批建设项目孵化区、企业孵化区、科技文化成果转化区等。园区设在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建筑面积2000余平米。现向全校公开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企业)入园孵化:
一、征集时间
2016年8月30日—9月5日
二、征集对象
1.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毕业5年之内的我校毕业生负责的符合孵化园条件的项目(企业)(原则上需通过工商注册);
2.创业项目(企业)须至少有1位校内指导教师,且有一定科技文化含量、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拥有明确可行的市场目标和经营计划;
3.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学生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4.创业项目(企业)处于初创或发展阶段,需要创业扶持和帮助。
三、征集流程及办法
1.申请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成都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申请材料,包含《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企业)入驻申请表》(附件1)及内容详细的《创业计划书》(附件2);
2. 9月6日为专家集中评审日,待评审结果出来后,公示于校网。
评审内容(详见附件2创业计划书编写要求):
(1)创业团队。从创业精神、创新意识、能力条件、专业素质和开拓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2)目标的合理性。从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性、经营计划、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3)项目(企业)特色和创新。从创新性、先进性、技术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4)市场前景。从市场需求、竞争优势、未来实现产业化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享受待遇
入园孵化的项目(企业)签订一年协议,享受成都大学大学生孵化园优惠政策,学院按照园区管理规定对项目(企业)进行管理,我院将结合项目(企业)的需求,与拟入园孵化的项目(企业)共同对进行园区的定制式打造,以获得更优的办公和孵化空间。
五、材料递交
请于9月5日17:3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交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10办公室初审同意后向孵化园申报,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982795510@qq.com。
联系人:曹老师
咨询电话:028-84622011。
附件1: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企业)入驻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园项目(企业)创业计划书编写要求及封面模板.doc
成都大学菁蓉学院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