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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18 15:26:00  浏览:

2018届毕业班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与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8〕5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2018届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任一类型:

1. 就业困难;(经3次以上面试,任未签三方的同学,需提供求职经历与就业困难原因一份200字左右。升学、不就业,慢就业等情况不在申请对象范围)

2. 家庭困难;(需提供家庭所在地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 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二者材料均需)

4. 本人或父母残疾;(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 就业困难和残疾;(二者材料均需)

6. 家庭困难和残疾;(二者材料均需)

7. 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三者材料均需)

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所)提出申请,由各学院(所)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上报学校审核。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 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3. 残疾、低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群体;

4. 就业技巧确实、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5. 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6. 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7. 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五、工作要求

1.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学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明细表(附件3)电子版于5月251200前提交,纸质版交至校医院4楼417办公室李烽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4064818qq.com

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并将文件命名为“姓名+加申请表与明细表”。

2. 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_成都大学2018届就业困难毕业生申请表.doc.doc
       附件3_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docx.docx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