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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 “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8 17:45:00  浏览:

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为激励和引领全校青年学生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坚定“四个自信”, 矢志投身新时代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我院将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一批青年典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

(二)先进个人类

1.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共青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及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有社会奉献意识,成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学年成绩或连续两学期成绩)在同专业前百分之三十,专业本领过硬;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个人未受任何的团内、校内行政处分,没有旷课缺勤记录;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按要求缴纳团费。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优秀共青团员条件的基础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各级团组织中担任团干职务,且任职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团的工作;

2、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主动为团员青年服务,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被评选人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表现优异;

4、在青年学生中有较高的违心,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5、满足以上条件且曾获其他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干优先考虑;

6、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成立一年以上并开展过多类志愿活动;

2. 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3.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0个小时;

4. 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积极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5. 在青聚锦官城上注册志愿组织并每月发布志愿活动数量不低于4个。


三、评选的组织工作: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年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由学院团委牵头负责,其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等评选工作由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由院团委志工部负责实施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要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宁缺勿滥。要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到每个基层组织,各项评选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并将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学院官网、学院官方微博以及学院官方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活动,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本部门民主评议,经学院团委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核。

(三)“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采取学院公开竞选的方式产生。

(四)被推荐为“十佳”(十佳青年志愿者及集体另外安排)的候选人需准备:

(1)申报表;

(2)高清个人生活照一份(10M左右,单反拍摄4:3横向,jpg格式);

(3)个人视频:短视频(压缩成ZIP格式,120M左右);

(4)个人宣言:20字以内;

(5)个人简介:150字;

(6)800字事迹材料(如任职经历、获奖经历等);

(7)本学年成绩单(事务大厅)及与所有评分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8)展示PPT;

要求:

(1)上交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见建工组织部群通知);

(2)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申报表、宣言、简介、成绩单、事迹材料、证明材料

(五)被推荐为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候选组织需提供:

(1)申报表;

(2)团支部视频:2-3分钟(压缩成ZIP格式);

(3)团支部宣言:20字以内;

(4)团支部简介:200字以内;

(5)800字团支部日常生活材料(如:学习方面、集体活动方面);

(6)2018-2019年期末测试成绩单(两次,班上排名的成绩单);

(7)与评分有关的证明材料;

(8)展示PPT;

要求:

(1)上交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见建工组织部群通知);

(2)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申报表、宣言、简介、日常生活材料、成绩单、证明材料;

 

(六)时间安排

3月28日—4月3日:各支部准备申报材料 

4月4日:提交申报材料

4月5日—4月7日:学院评审、公示。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参选(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人员包括各支部内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在院团委学生会某部门工作的学生干部;

2.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可自愿选择参与班级或院团委学生会评优;

3.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班级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兼任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除外);

4.转专业的同学不参与此次评优;

5.参与评优,学年成绩原则上不存在不及格(重修)科目。

6.请各位同学按时提交材料、参与评选,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各支部、学生组织评选工作应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高水平成都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六、材料提交归口负责人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申报材料提交至组织部(负责人:另行通知)

2.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交至志工部(负责人:另行通知)。

 

七、名额划分(见附件1)


共青团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