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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3 10:04:00  浏览:

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52016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我院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2学习成绩

(1)特等奖学金

2015-2016学年所有课程无挂科、无重修、无补考。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均位于前10%(含30%)。

(2)一、二、三等奖学金

2015-2016学年所有课程无挂科、无重修、无补考。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均位于前30%(含30%)。

注意:已经评选了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与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三、评选办法:

特等奖学金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阶段1012—1014

实施办法:

1、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2013、2014、2015级各专业推举综合测评排名第一的同学,并且符合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均位于前10%(含10%)。

2、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后,确定学院特等奖学金名单。

一、奖学金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141016

实施办法:

1、在特等奖学金名单确定后,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综合素质测评表排名,按照奖学金分配名额确定出本班的奖学金名单并且符合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均位于前30%(含10%,然后上报学院。

2、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审议后,确定出学院一、二、三等奖学金名单。

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171024日。

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26112日。

材料提交要求:

各班在1017日中午12:00前提交本班校奖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5104A王婷老师处,电子版发邮箱176136528@qq.com。提交材料如下:

(1)班级加权平均成绩,必须按排名,包括班级每人各科的成绩(注:有挂科的同学用阴影标出)

(2)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

(3)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版需班主任签字确认(附件三)

 注:奖学金申请表和统计表必须按举例要求来填写。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公室

                                                                           20161012

附件一:建工学院2015-2016学年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二: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