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7-2018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本科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复学就读未满一学年者)
二、测评工作时间进度
9月6日-9月7日:各班评选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人数为5人,班主任任组长,组员包括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测评小组名单需请班主任签字确认。
9月8日-9月11日:班级学生自评(务必提供支撑材料),班级审核、评定及班级内公示(要求公示在班级群内)。
9月12日-9月13日:各班级按要求提交班级材料(详见第三点:测评工作注意事项)
9月14日-9月16日:学院审核
9月17日-9月19日:学院公示
三、测评工作材料提交要求
特别提示:本次综测所用加权平均分由学院直接提供,如分数与同学计算不一致,以学院提供的为准(见附件)。如对分数有异议,可以在9月11日前到学工办桂老师处核对。
1.综合素质测评的各种证明、支撑材料(必须附成绩单),需要按综合素质测评表的加分顺序排列,并钉好附在综测表后;个人及班级审核只填综测表的自评分部分,审定分部分由学院评议小组填写(班级审核仅在自评分部分修改);
2.各班需要将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表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15级土木分专业方向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列),装袋后提交(袋子封面右上角注明班级、人数);综测表及其他资料需本人或测评小组在相应位置签字,不得代签;
3.各班将本班综测分数电子版(附件三,命名:XX年级XX专业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内容按学号排列),发至对应负责同学的邮箱,纸质版与其他综测材料一并提交;
4.班级综测工作由本班学习委员具体负责推进,所有班级成员均需要参与测评;
5.未按要求及时间提交材料的班级和同学责任自负;
6.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范峥:18224362257 QQ:1519948081
四、各年级材料收取同学联系方式
1、杨元宝:13558531712 QQ:1797255707 (15土木1.2.3.4班)
2、肖鹏:15281661527 QQ:2390242613 (16土木1.2.3.4班 )
3、范峥:18224362257 QQ:1519948081 (17土木1.2.3.4.5班)
4、王丹:17760372509 QQ:1092994863 (15测绘1.2班、16测绘1班)
5、唐兴友:13198065725。QQ:1804151045 (16测绘2班、17测绘1.2班)
6、张宏嘉:15102875760 QQ:1010574199 (15造价1.2.3.4.5班、16造价1班)
7、邹嘉欣:13548039340QQ:2635575696 (16造价2.3.4班、17造价1.2.3班)
8、范秋果:13648055261 QQ:1219894871(15工管1.2班、16工管1.2班)
9、黄莉:15828510435 QQ:1096312620 (16工管3班、17工管1.2.3班)
10、王佳敏:17313147606 QQ:1064960116 (15环工1.2班、16环工1班、16建筑1班)
11、王璐:17716122343 QQ:792411859 (16环工2班、17环工1.2班、17建筑1班)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2017-2018学年版定稿.docx.docx
附件二: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小组名单.xls.xls
附件三: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xls.xls
各年级加权平均分.rar
2015级房建加权平均分-9月7日更正版.xlsx
2015级造价加权平均分-9月7日更正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