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表彰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实践能力突出的我校研究生。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成都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成都大学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评选。
二、评选类型
参见成都大学校级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评选荣誉称号类型有“校级优秀研究生”、“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级优秀研究生”、“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名额分配
年级 |
优秀研究生(校) |
优秀研究生干部(校) |
优秀研究生(院) |
优秀研究生干部(院) |
2024级(土木) |
3 |
1 |
3 |
2 |
2024级(环工) |
1 |
2 |
1 |
2024级(测绘) |
1 |
2 |
1 |
2025级(土木) |
3 |
1 |
3 |
2 |
2025级(环工) |
1 |
2 |
1 |
2025级(测绘) |
1 |
1 |
1 |
2025级(工管) |
1 |
1 |
0 |
党支部 |
0 |
1 |
0 |
1 |
研会 |
0 |
2 |
0 |
5 |
合计: |
6 |
10 |
14 |
14 |
特别注意:24级和25级分别3个校级优秀研究生名额,不下发名额至各班,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确定获评名单,评选规则见附件。暂定评选时间为10月12日下午。
四、评选须知
1、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评选。(但可同时提交2个荣誉称号的申请表。)
2、各年级、支部内负责审核申请同学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按时提交学院。
3、依据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班级评选细则(试行)文件评选产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
五、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5日—10月19日。
申请表填写格式要求与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要求一致。
六、评审工作要求
1、各年级同学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与这次评审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注意调动研究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全体研究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部门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实名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附件1:成都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修订)
附件2: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4: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5:成都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6: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班级评选细则(试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