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建工发〔2026〕6号)、《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建工发〔2026〕7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学院2026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评审对象、依据及条件详见链接:https://xsc.cdu.edu.cn/yjsgl/info/1002/2468.htm
学院名额公示详见链接:
https://jztm.cdu.edu.cn/info/1103/10894.htm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学生申请、学院评审阶段:10月9日—10月12日
申请人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于10月12日17:30前,以年级为单位交至建工楼3310办公室处,相关统计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院研究生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将对本院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进行评审,等额确定本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9日
一审:舒愉棉
二审:丁璐
三审: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