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拟对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6教电力提升改造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6教电力提升改造勘察设计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1.8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三、技术及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按照采购方的电力改造需求,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基本设计图、施工图编制和竣工图编制等,以满足后期电力改造工程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配合采购方进行招标文件的撰写,配合后期电力改造全过程,出具电力深化设计。设计文件符合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符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技术要求,满足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资质要求。
2.商务要求:
1.服务完成时间:(1)签订设计合同后,3日内完成现场勘察;(2)7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及图纸出具,经业主审核;
2.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并协助业主完成施工方招标前期工作,发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3.项目地点:成都市。
4.验收: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四、报名方式、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起在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官方网站(https://jztm.cdu.edu.cn/)上下载本项目的所有询价相关资料,自行踏勘现场。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询价过程和询价内容。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前提交。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402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4.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2)
(4)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5)技术及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4)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询价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本项目联系人:柏老师,电话:18523037973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6教电力提升改造勘察设计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技术及商务要求17% |
17分 |
技术及商务要求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17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7分,扣完为止。 |
|
3 |
履约经验10% |
10分 |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履约经验的证明材料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成交资格。 注: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服务方案43% |
43分 |
一、项目实施方案(15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应包含:①项目简介;②现场勘察方案;③实施流程及计划等内容。 内容齐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5分,方案每缺少1项扣5分;每项中有1处不合理的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二、设计方案(28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设计方案包括:1、总体布局是否经济、合理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与校园建筑、环境整体风格协调;3、各区域的设计及功能分区设计的合理性;4、消防、人防、环境、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等进行评审。 内容齐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8分,方案每缺少1项扣7分;每项中有1处不合理的扣7分,本项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错误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技术工艺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应急预案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 |
技术类 评分因素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