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24〕9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补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安排,现就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通知如下。
一、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补充名额
根据学校通知和公示情况,学院第二批次名额为3个。
二、补充第二批次评选方案
基本条件:
《成都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成大学〔2023〕24号)
详细条件:
1.严格按照同年级同专业前10%的要求推荐参评人选。
2.各专业推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第1名同学参与评选,若专业第1名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推荐。
3.第一批次之前已评选出国家奖学金的专业不再推荐。
4.若按照前3个条件推荐后,名额出现空缺,则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由高到低分别推荐1人参与评选,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取舍,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推荐公示
根据评审方案要求确认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公示推荐人员顺序。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