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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关于开展成都大学“‘青春·典范’2024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潘学飞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4-02-28 信息来源: 思政 审核人:丁璐 点击数:

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先进班级的示范带动作用,生动展示当代青年将"小我"成长融入"大我"奋斗之中的先进事迹和青春风采,在学院树立学生学习和班级建设榜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成都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成都大学“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现将学院2024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推荐名额

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人;

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1个(推报参考2023年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

(三)时间进度

1.班级推荐(228-38日);

2.学院初审推荐(311-328日);

3.易班网风采展示及网络投票(41-4 7日);

4.线下风采展示(47日);

5.校级评审大会(十佳大学生49日、十佳先进班集体416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要积极宣传,利用本次时机,推荐班级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最大限度的彰显优秀。

2.各班于3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通过学工办邮箱(cddxjgxg@cdu.edu.cn)报送“十佳大学生”推选名单以及事迹材料(主要用于易班网络投票轻应用制作)。候选人、候选班级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200字以内。同时附成绩单、荣誉证书、科研或社会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学院将择优推荐。

3.学院将在校级风采展示环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学院“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网络投票。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有关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班级、学院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班级、学院公示将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673

监督邮箱:cddxjgxg@cdu.edu.cn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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