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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11-15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创新创业团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二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成都大学2023年9月30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赛项目基本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已获往届  “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四川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 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校赛除外,具体人数以2024国赛通知为准)。鼓励跨学校和跨学院申报,对于跨校、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附件4)。省级比赛报名截止后,省级比赛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全国决赛的参赛团队人员报名信息,将另行通知。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 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 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赛事安排

(一)项目分组

根据竞赛章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要求参赛团队围绕五个组别具体内容形成创业计划书,重点考察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1月10日-11月30日)

赛事启动,为进一步增强竞赛的群众性、交流性,扩大赛事覆盖面和参与度,主办方将在赛事举办期间开展系列活动,并通过成大青年微信公众号、成都大学第十二届“开拓杯”交流群等进行推广。

请各参赛队伍加入学院群。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开拓杯信息宣传群:940753954。

2.参赛报名阶段(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0日)

参赛团队于12月1-20日期间登录成都大学“挑战杯”赛事官方平台https://www.tiaozhanbei.net/d1204/matches/完成申报(申报具体操作方式另行通知)。

学院在2024年1月5日24:00前完成院赛,产生推报第十二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预计院赛时间为12月中下旬,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作品奖:参照《“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参赛作品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开拓之星:竞赛设立“开拓之星”,授予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3.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长期支持、指导学生参与“开拓杯”竞赛的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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