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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11-07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年级、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1.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 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记录,ISP系统中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体育成绩合格。

3. 筑梦奖学金获得者按智育成绩排名产生,智育成绩一致时,综测成绩高则排名靠前。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即ISP系统素质分为0分不参与筑梦奖学金评定。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原则上上一学年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将根据提交申请同学的特殊困难群体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进行综合评定。

5.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年。

 

三、奖学金名额

见学校下达学院名额,具体名额学校官网118日公布。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1817:3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建工楼309办公室。

(二)学院评审、公示

119日,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10-14日,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16-22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未按规定申请的学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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