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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10-26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2-2023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按照学校的文件和通知,学院将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专科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用于奖励2022-2023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23级新生除外)。

二、校级奖学金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表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261029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1月111月3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611月17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当学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校级奖学金获得者成绩优秀,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记录,ISP系统中智育成绩排名在年级专业前30%;体育成绩合格。

4.校级奖学金等级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产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致时,智育成绩高则排名靠前。

5.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即ISP系统素质分为0分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定。

备注: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不再参与校级奖学金的评选。成绩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奖学金排名取综测分数总分靠前者。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申请人请于1029日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29日之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3.公示期无异议后需导出《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打印,班主任签字后111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建工楼S3309潘老师处。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一)评选依据和条件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1.三好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

3)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具备本专业所必须的技能,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讲文明、懂礼貌、心理品质良好。

5)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体育成绩合格。

6)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标准的前四项。

2)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包括学院、系、班级和学生社团),积极做好学生干部工作,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受到师生好评。

3)严于律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并能正确处理好与同学的关系。

4)抓好自身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无重修课程,体育合格。

备注:院团委学生会参评同学不占班级名额,推荐人由院团委书记签字推荐。已在学校职能部门担任学生干部(未在本班担任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应在班级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表

(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261029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1月111月3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611月17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申请人(各班级通过推荐后的名单)请于1029日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各班班主任请于10月30日之前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V2.01)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荣誉称号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3.公示期无异议后需导出《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进行打印,班主任签字后113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建工楼S3309潘老师处。。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

(一)参评主体

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实施

(二)名额拟分配

学院共8个名额

(三)评选要求

1.本学年度班级中未有人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2.班级考评分占比50%,PPT答辩(不超过五分钟)评分50%。

(四)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准备、材料提交:1026—1029日;

2.学院评选阶段:10301031;

3.学院公示阶段:111103;

4.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7日。

备注:《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先进班级考评细则评分表(详见附件2)》需要班主任签字(签在第一页即可),评分表、证明材料请于10311200之前交至建工楼S3309学工办潘老师处中午12:10进行抽签PPT请于103118:00之前发送至在cddxjgxg@cdu.edu.cn。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11日中午,地点建工楼三楼学术报告厅

学院先进班集体排名第一拟将推荐学校参评“十佳班集体”评选。“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的具体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673

监督邮箱:cddxjgxg@cdu.edu.cn

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1026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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