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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10-26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班:

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学校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安排现将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

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及名额划分原则见附件1:《成都大学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11月3—11月6

2、学院公示:11月7—11月17

3、学校审核、公示:11月20日-11月30日

四、评审工作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登陆CQES学生素质测评系统(即ISP系统)填写《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经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后在11月7日之前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等)、《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建工楼学工办S3309潘学飞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cddxjgxg@cdu.edu.cn,标题为:“学号”+单项奖学金申请。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放弃。

2、学年内未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类别的单项奖学金;但单项奖学金与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673

监督邮箱:cddxjgxg@cdu.edu.cn

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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