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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上学期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公开招聘的公告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4-09-06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班级:

为做好新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对本学期全校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部分岗位只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单位原则上应将勤工助学岗位名额的1/41/3提供给2014级新生。

二、岗位分配

见本通知附件一《20142015学年上学期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99日—91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地点:见附件

{C}四、{C}报名和上岗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附件二),交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状况等,并签字盖章。
   2.学生持学院审核签章后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到用工部门提交报名申请。用工部门接收学生申请,并决定是否通知其参加面试。

3.用工单位组织勤工助学人员招聘面试,确定并通知拟录用勤工助学学生。用工单位将确定录用的勤工助学学生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及《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各部门用工人员汇总表》(附件三)于92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勤工助学学生和用工单位签《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附件四),于92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用工单位对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按约定时间正式上岗。
五、工资标准和其它

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根据具体工作量、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确定,本学期每个岗位原则上不超过240元∕月。对于在工作中出现经常无故缺勤、迟到等表现较差的情况,酬金根据情况酌情予以扣减。

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中途不得无故辞职,因特殊原因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周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请同学们在申请岗位之前,了解所申请岗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细节问题,确定能够接受该工作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1:新学期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成都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备案表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各单位勤工助学学生汇总表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勤工助学协议书(校内固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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