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该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班按照该时间表安排工作,以便我们统一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否则认定无效,不予参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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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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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参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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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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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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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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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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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推选出参与贫困生认定的学生评议代表。2、9月11日中午12:00以前将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评议时间、地点报学工办。(只能定在9月11日---9月14日,未提前报送时间地点的,评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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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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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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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个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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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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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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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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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代表对贫困生展开消费调查,填写《日常消费调查表》。
2.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代表按照原定的时间地点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确定困难档次(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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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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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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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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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班主任将下列4样纸质材料按照顺序交学工办5202陈老师处,同时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陈老师邮箱501536153@qq.com.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情况调查表
4、日常消费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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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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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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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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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汇总各班信息,并将城乡建设学院贫困生名单于学工办外面黑板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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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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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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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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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城乡建设学院贫困生名单报学校
2、贫困生名单通过校园网在全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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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4级新生贫困认定须在军训期间全部完成,请班主任根据安排择期评定)
城乡建设学院资助小组
201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