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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城乡建设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4-09-07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班主任、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该项工作的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班按照该时间表安排工作,以便我们统一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否则认定无效,不予参评。

时间

负责人

其他参与人员

工作内容

 

 

 

 

 

9.9-9.15

 

 

班主任

 

 

全班同学

1、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推选出参与贫困生认定的学生评议代表。2911日中午1200以前将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评议时间、地点报学工办(只能定在911---914日,未提前报送时间地点的,评议无效

 

班主任

 

经济困难学生

各班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个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9.15-9.18

 

 

班主任

 

 

 

评议小组代表

 

1.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代表对贫困生展开消费调查,填写《日常消费调查表》

2.班主任组织评议小组代表按照原定的时间地点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确定困难档次(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栏

 

 

 

9.20  1700

 

 

 

班主任

 

 

 

各班班主任将下列4样纸质材料按照顺序交学工办5202陈老师处,同时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陈老师邮箱501536153@qq.com.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情况调查表

4、日常消费调查表

9.21-9.28

学工办

学工办汇总各班信息,并将城乡建设学院贫困生名单于学工办外面黑板上公示。

9.29日起

学工办

1、将城乡建设学院贫困生名单报学校

2、贫困生名单通过校园网在全校公示。

注:14级新生贫困认定须在军训期间全部完成,请班主任根据安排择期评定

城乡建设学院资助小组

20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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