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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明珠关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 通 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5-11-04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14级各位同学:
        为做好团内帮扶,激励青年学生勤奋学习、成就梦想,学校积极争取成都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设立的“明珠关爱奖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为确保助学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明珠关爱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明珠关爱奖学金”用于奖励成都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条件的2014级(现大二)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国家规定免除学费的定向生、贫困生以及免交学费的军校生、国防生不予资助。
(二)具体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应是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上一学年本年级本专业)内位于前40%(含40%,计算方法为名次/人数),且没有重修科目。
3.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过所在学校任何形式的处分。
4.孤儿,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子女优先考虑。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6名
(二)资助标准:3000元/人。
(三)受助学生应积极参加由四川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其中的优秀毕业生经推荐,考核合格者可入职格力公司。
四、提交材料
纸质材料有:
1、《“明珠关爱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学院教务办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3、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局的贫困证明(可使用复印件)
4、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
电子材料有:
1、《“明珠关爱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明珠关爱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3、请压缩包发送至4064818@qq.com;文件命名(14级xx专业xx班-姓名)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纸质材料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中午12:00之前
   提交地点:建工学院学工办5202
2、电子材料:2015年11月5日之前
   压缩包发送至4064818@qq.com;文件命名(14级xx专业xx班-姓名)
友情提示:
1、请大家按时提交材料,过时不候!

2、严格按照填写要求规范填报申请表!未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通过审批!

  关于开展2015年明珠关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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