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 加强安全教育。各班要以人身安全、外出安全、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帮助学生提高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伤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 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各班应在放假期间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认真细致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每个学生都有人员关心到位。
三、 节假日前后原则上不予批假,如学生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各班班主任仔细审查请假事由,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安全返校。
四、 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各班生活委员应在4月7日晚上8点前统计并反馈《成都大学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至学院学生会生活部指定邮箱。各班班主任需准确掌握未按期返校学生具体情况。
请老师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