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学校《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监督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指标、组织开展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配合调查和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等。
组长:陈小平、黄进、何伟明
副组长:王静
成员:丁璐、刘洁、武玉梁、杨华平、曾丽、刘璐璐、于恒、杨晓艺、郭嘉昒、吴懿、舒愉棉、李烽、陈波、唐然
(二)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审核小组成员不得审核本人指导学生的材料。
组长:陈小平
成员:武玉梁、王静、陈波、蒲云辉、王飞、路峻、郭嘉昒、刘洁
(三)监督小组
负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切实遵守推免政策,遵循工作程序。
组长:丁璐
成员:钟应子、彭鑫、蒲云辉、王潇、叶鑫、何海艳
二、推荐原则
(一)以德为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推免指标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如下,候补人选指标数按推免指标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若某一专业推免指标未用完,经遴选工作小组同意后,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使用。
表1.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2027届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指标分配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须为我院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二)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推免工作当年春季学期正常期末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后,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全部应修学分。因教学计划调整导致应修课程未开设的,经学院认定后可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成绩条件。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推荐对象基数的前20%(含),课程成绩计算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
3、外语条件。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体类专业的外语条件由所在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在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非英语语种的非语言类学生大学外语平均成绩达到75分;其他本科学生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66分及以上。
五、综合测评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 90% +综合能力× 10%。
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值为前三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计算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成绩= Σ(某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总学分
根据《成都大学课程成绩管理办法》(成大教〔2024〕62号),五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按照下表进行转换。
表2.五级制成绩与百分制成绩转换表

(二)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作为加分指标纳入综合能力计分。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获奖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参赛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学生以成都大学为专利权人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可纳入测评。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学院一般应按专业或班级分配推免生名额、进行遴选推荐结果排序,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名额、单独排序。
六、推荐流程及组织报名
(一)学生提交推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要求在2026年9月7日12:00前向学院教务办提交《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高水平论文、高水平竞赛、发明专利、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综合测评。学院工作小组牵头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学生提交的综合能力相关材料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审核鉴定和答辩。
(三)遴选推荐。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总评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成绩排序。
(四)公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的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1日;如有变动再公示1日。学生对公示拟推荐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投诉和申诉。学院组织开展核查,对核查存在的问题依规进行处理。
(五)上报学校。通过初选并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由学院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获得推免生资格者,由学校统一将名单上报到教育部规定的管理平台。同时,学生须在管理平台中自行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等流程。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后续管理及资格处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
联系电话:028-84616671 邮箱:jgxyjwb@qq.com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