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旧版入口
《城乡建设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草案)》征求意见会顺利开展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0-06-17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本院消息 文:沈轶成 图:沈轶成)我院筹备已久的《成都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草案)》在今日与大家见面了。中午一点,在5216召开了一场征求意见会。分团委书记黄亮老师主持会议,院党总支书记徐涛、副书记辛勤出席会议,各班代表、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以及自律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参加交流。
    黄亮老师对会议的初衷进行介绍后,辛勤老师说到,今天这次会议的主题实质就是沟通,并就什么是学生自律委员会和为什么我们要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这两个大问题做了回答阐述。她指出,我们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是在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导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及本会章程而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随后,她举了几个形象的例子来说明,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就是为了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监督、评议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效能、纪律和服务质量,并提出建议和要求;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其他机构、组织的联系。接下来,她以美国和平服务队的发展历程为例,鼓励同学们客观看待新事物,勇于面对争议和质疑,为自律委员会的完善献计献策。
    在交流环节,同学们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有的同学说到感觉学生会工作与学生之间的联系有些少,大家都不是很了解学生会工作。另一位同学紧接着问道委员会成员可否参与到学生会的工作当中,以便更好地督促。也有的学生会干部同学提到委员会同学会不会因为私人关系影响到督促工作。还有同学对章程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和修改意见。
    最后,党总支书记徐涛总结到,我们的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初衷是使同学们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一个组织,提醒大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他人,做好表率,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课堂纪律,寝室纪律有一定的提升,逐步提高整个学院的院风学风,给大家创造更好的环境学习生活。
据悉,《学生自律委员会章程(草案)》已张贴到五教大厅,并发布到学院网站上,欢迎同学们参阅之后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
    (责编:辛勤)
                                                                      城乡建设学院
                                                                      2010年6月17日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电话:028-84616652 邮箱:cdswcy@cdu.edu.cn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成都大学 邮编:6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