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践行民主党派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民进成都市委会决定开展“启明公益”行动,定向资助成都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成都大学关于2024-2025学年“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学院开启2024-2025学年“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级的14类特殊群体学生,即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烈士子女(以证明材料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 为准)。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ISP系统中上一学年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在同年级专业前10%,上一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记录,体育成绩合格。上一学年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ISP系统素质分为0分)、无综合测评成绩学生不参与“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评定。
注:满足以上6项基本申请条件学生,优先考虑综测排名。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全校共10个名额,每生6000元。根据资助中心要求,学院将评选1名学生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评审。
三、推荐和审定
(一)2025年3月28日-4月1日,个人申请及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将填写无误的申请表、学院教务办盖章的成绩单、所获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特殊群体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的学生提供)报送至建工楼102办公室陈老师处,报送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1日下午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2025年4月2日-4月10日,学院评审推荐及公示。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推荐1名拟评对象,经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三)捐赠方、学校评审。学生处汇总复核学生材料,组织捐赠方、专家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