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现就做好2024年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和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申请人在当前学年(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除外)。
7.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二档33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如确实符合可申请4500元/人/年档次。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 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4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规范评审程序
(一) 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月9日。
(二) 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10日。
(三)学生申请:10月11日。
2024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填写、导出申请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班级生活委员处)并行的方式进行,系统填写要求参照附件1批注版《202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省资助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账号:学生本人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后6位。
(四)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审核:10月12日。
(五)学院审核:10月13日。
(六)学院公示:10月16日-10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各班根据《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公示》以及本班2024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班主任ISP可导出名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档次(注意:助学金为三档45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一档2100元/人•年三个档次)。
各班生活委员将获助名单在班内公示后汇总并填报附件2、附件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于10月12日将本班学生申请表、附件2、附件3纸质档(须班主任签字)上报学院办公室(建工楼116),附件2、附件3电子档于10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按照所在年级发至邮箱。
2024级:3023797818@qq.com
2023级:3211612791@qq.com
2022级:3418215764@qq.com
2021级:3105783482@qq.com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班级评定的档次并参照附件3批注版:《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批注登录省资助系统填报相关表格。因个人填报问题造成的后果由同学自行承担。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