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1.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 2022-2023学年无不及格、无重修课程、无补考记录,ISP系统中智育、综测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体育成绩合格。
3. 筑梦奖学金获得者按智育成绩排名产生,智育成绩一致时,综测成绩高则排名靠前。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即ISP系统素质分为0分不参与筑梦奖学金评定。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原则上上一学年认定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将根据提交申请同学的特殊困难群体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进行综合评定。
5.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见学校下达学院名额,具体名额学校官网11月8日公布。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11月8日17:30前,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附件1)交至建工楼309办公室。
(二)学院评审、公示
11月9日,学院根据分配名额以及申请条件,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月10日-14日,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汇总各学院初审通过的名单,组织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名单。
11月16日-22日,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关要求
请申请人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未按规定申请的学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