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405号)和《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请参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学校名额分配公示:10月8日。
2.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9日。
3.学生申请:10月10日-11日。
4.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学院审核、学院评审:10月12-14日。
5.学院公示:10月15日-19日。
6.学院上报学校、审批表院系意见时间:10月20日。
四、申报要求
申请人严格按要求填写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表内排名范围均为同年级专业排名(不是班级排名),综测及学习成绩、排名、参评人数严格按照要求的学生人数填报,可通过ISP系统查询。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同学,须同时上报符合要求的证书(颁发日期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复印件(证书一览表见附件2-1)。
提交方式:10月12日11:30前,将申请表及奖状复印件报送至建工楼S3101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S3101)刘老师,咨询电话:028-8461667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