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405号)和《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基础条件:
参照《成都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成大学〔2025〕23号)详见附件1。
选拔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各专业推荐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第一名(或前两名)同学参与入围答辩,若专业第一名(或前两名)不符合要求,则顺延。各专业按人数比例入围答辩,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入围答辩名额 |
专业 |
入围答辩名额 |
土木工程 |
2 |
环境工程 |
2 |
工程管理 |
1 |
工程造价 |
1 |
测绘工程 |
1 |
建筑学 |
1 |
应急管理 |
1 |
安全工程 |
1 |
4.入围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由学院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担任评委,投票决定拟推荐人选。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辅导员(班主任)推荐、提交材料:9月30日-10月8日;
2.学院审核、评审、公示:10月9日-19日(10月9日中午12:40学院组织入围学生答辩);
3.学院上报学校:10月20日;
4.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10月21日;
5.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10月21日;
6.学校公示及上报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详见附件3-1、3-2、3-3。所有表格中的“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查。除“签名处”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经学校复审,学院整改后,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被直接取消参评资格,按差额递补规则进行递补。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
请于10月8日17:30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交建工楼101学工办刘老师。并在报送纸质档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1982241496@qq.com。
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附件3《2026年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3-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
3.表格内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纸质复印件。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