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落实学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的重要途径,是顺利完成2015—2016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基础,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更好的完成2015—2016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工作具体安排:
2016年9月5日,各班上报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请班主任签字确认。
2016年9月6日,学院公示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2016年9月7日,学院公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学生自评(提供支撑材料)。
2016年9月8日-9月11日,班级测评,班级公示(提交公示材料,如照片、截图等)。
2016年9月12日16:00前,各班将经班主任确认签字的学生测评结果上报学工办(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
2016年9月13日-9月20日,学院审核材料。
2016年9月21日-9月27日,学院对学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二、测评工作注意事项:
1、对此次测评工作,各班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教育。
2、班级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要严格进行公示,积极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
3、各班测评各项工作资料要妥善归档保存,以便学生对此项工作的查询。
提醒:由于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每一项环节的要求,如有个别班级未按时完成而拖延测评工作,责任自负。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
附件一: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XX年级XX专业XX班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小组名单.xls
附件二: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XX年级XX专业XX班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