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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推荐成都大学“‘青春·创造’ 2025年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潘学飞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5-03-03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 审核人:丁璐 点击数:

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先进班级的示范带动作用,生动展示当代青年将“小我”成长融入“大我”奋斗之中的先进事迹和青春风采,在学校树立学生学习和班级建设榜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成都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成都大学“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现将推荐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推荐名额

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和1个“十佳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采取自愿报名和学院推荐的方式;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推荐参考2024年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

(三)时间进度

1.学院初审推荐(3月3日-3月21日);

2.易班网风采展示及网络投票(3月27日-4月2日);

3.线下风采展示(4月2日);

4.校级评审大会(十佳大学生4月8日、十佳先进班集体4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做好候选人、候选班级的评审工作,利用这个时机,最大限度的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

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报名参选请于3月7日前到建工楼学工办103潘老师处报名。

3.在校级风采展示环节,各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做好本学院“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宣传工作,积极参与网络投票。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有关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673监督邮箱:cddxjgxg@cdu.edu.cn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5384616008;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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