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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潘学飞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4-09-11 信息来源: 思政 审核人:丁璐 点击数:

各班: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发展和素质提升的导向,更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专科学生

二、时间进度

1.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9月11

2.学生申请、收集电子支撑材料、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示、推荐阶段:9月12-9月17

3.学生ISP系统上传:9月18

4.资料提交:将表格《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班级统计表》(附件1)、学生个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年版)》(附件2)、班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学生干部任职情况》(附件3)打印并填写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文件于9月1817:00前交于建工楼一楼分团委办公室116,综测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817:00前发送至邮箱cddxjgxg@cdu.edu.cn。

5.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月23—9月25

三、工作要求

1.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年版)》进行测评。

2.综合测评工作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4.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布置会于9月1112:405117召开。

四、注意事项

1.《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4年版)》中B智育素质一栏由学生或班级统计计算提供,同年级同专业计算标准需统一。补考通过的科目计算绩点时均按照1.0计算,即补考通过的科目成绩均计算为60分注意按照要求其中A3全部得分。

2.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表格中的分数填写均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

3.学生系统填写步骤:登录ISP系统,素质与拓展-申请当月素质分-个人得分申请表,然后输入得分项,填写格式按系统说明,填写分数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提交。素拓分一栏统一填0。

4.班级系统审核步骤:登录(账号密码见学委群)素质分评分审核,审核完毕提交。

5.班级评议小组审定时需注意所有材料一致性(即:电子提交材料、个人支撑材料、ISP填报一致)。若因班级审核不严谨,将影响奖学金名额分配,情节严重者取消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资格。

6.不参与综测评定者须填写《自愿放弃综合素质测评保证书》(附件4),未参与综合素质测评不能参与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评定。参照往年情况,建议全体同学均参与综合素质测评,后期奖学金评定、学生干部评选都将参考。

7.班级评议小组可通过线上(腾讯会议截图)或线下(评审现场截图)两种方式评审同学上交的综合素质测评表,需将评审证明材料随电子版资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提交格式参见参见班级提交文件参考模板(附件5)。

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有疑问或异议请同学们及时反馈学委,于学委群内咨询学研部和潘老师(QQ:1223886764;联系电话:15756290838),学工办电话:8461667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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