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旧版入口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09-16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班: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发展和素质提升的导向,更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2022203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不含本学年专升本、转专业学生)

二、初步时间进度安排

1、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916

2、学生申请、收集电子支撑材料、班级民主评议、班级公示、推荐阶段:916-921

3、学生ISP系统上传:920日一922

4、资料提交安排:将表格《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班级统计表(2023年)》(附件1)、学生个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年版)》(附件2)、班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学生干部任职情况》(附件3)打印并填写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文件于92317:00前交于建工楼三楼学工办,综测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231700前发送至邮箱cddxjgxg@cdu.edu.cn

5、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25日—927日。

三、工作要求

1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年版)》进行测评。

2、综合测评工作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班级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

4、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布置会将于91621:00在腾讯会议(会议号:811-203-244)召开。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年版)》中B智育素质一栏由学生或班级统计计算提供。补考通过的科目计算绩点时均按照1.0计算,即补考通过的科目成绩均计算为60分。

2、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登记表》,表格中的分数填写均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

3、学生系统填写步骤:登录ISP系统,素质与拓展-申请当月素质分-个人得分申请表,然后输入得分项,填写格式按系统说明,填写分数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提交。素拓分一栏统一填0

4、班级系统审核步骤:登录(账号密码见学委群)素质分评分审核,审核完毕提交。

5、班级评议小组审定时需注意所有材料一致性(即:电子提交材料、个人支撑材料、ISP填报一致)。若因班级审核不严谨,将影响奖学金名额分配,情节严重者取消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资格。

6、不参与综测评定者须填写《自愿放弃综合素质测评保证书》(附件4),未参与综合素质测评不能参与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评定。

7、,班级评议小组可通过线上(腾讯会议截图)或线下(评审现场截图)两种方式评审同学上交的综合素质测评表,需将评审证明材料随电子版资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提交格式参见参见班级提交文件参考模板(附件5)。

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有疑问或异议请同学们及时反馈学委,于学委群内咨询学研部和潘老师(QQ:1223886764;联系电话:15756290838),学工办电话:8461667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电话:028-84616652 邮箱:cdswcy@cdu.edu.cn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成都大学 邮编:6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