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自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学院综测小组审核后,现将全院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各年级学生年级成绩、专业排名进行公示(见附件)。此成绩将作为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大学生推优入党、推荐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期3天,自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本人到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S3210反映情况。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67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