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5-2026学年度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按照学校的文件和通知,学院将开展学校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本科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本科学校奖学金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附件1)。
(二)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2。
(三)时间进度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9日—10月22日
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7日—10月30日
(四)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素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30%(无不及格课程,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3、校级奖学金等级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产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致时,智育成绩高则排名靠前。成绩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奖学金排名取综测分数总分靠前者。
4、未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5、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资格的同学不再参与学校奖学金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各班申请人请于10月22日24点前登陆ISP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673
监督邮箱:cddxjgxg@cdu.edu.cn
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