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通知:关于开展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科技厅将对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展集中验收工作,有关要求参看科技厅通知(http://www.scst.gov.cn/u/cms/www/201804/1616163471do.doc),我校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一、验收提交材料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附一份原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五)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六)项目完成情况多媒体PPT汇报5分钟。
(七)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请按《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程(试行)》(川科发财〔2015〕50号附件4)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单笔支出1万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八)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九)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二、注意事项
报送的纸质材料按验收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胶装成册,1式6份,经过财务审核盖章后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本次验收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老师 刘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邮箱:3088366385@qq.com
科研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