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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20-03-26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为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2019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1. 2020年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2. 各类项目申请书一律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3. 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能够及时接收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

5. 申请人在线撰写、修改申请书时间为115-410日;学校审核时间为31-410日;413日,科研处向基金委报送申请项目清单。

二、结题事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4月13日17点前提交,纸质的结题材料暂不收取,报送时间将另行通知

2. 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110日前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申请书、简历模板从系统导出最新版本填写(勿用旧版)。

2. 涉及伦理审查证明的项目申请人从附件下载审查申请表、意见表,根据研究内容填写具体信息,到科研处提交申请,盖章。

3. 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4. 待指南公布后,科研处将根据指南最新要求整理形式审查重要注意事项再挂网通知,请注意查看。

四、联系方式:

人:刘老师 邱老师

联系地址:学术交流中心C303

联系电话:84616523

电子信箱:30883663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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