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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上半年自科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发放申请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21-05-24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关于报送2021上半年自科项目科研绩效津贴发放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所):

根据《成都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大发﹝2018﹞19号)文件精神,现发放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有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条件

1.项目经费已到账,且提交《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书》并通过财务评审。

2.项目正常实施,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进展为通过学校年度绩效考评的课题组成员申报绩效(《科研项目预算书》中间接经费预算除去管理费的部分)发放,累计支出不超过绩效总额的80%,其余20%待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后再申报,已经办理结题手续的可以申请全额发放(附结题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发放程序

1. 依据批复金额,查询核对可发放绩效数额(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处经费查询”进入课题项目查询可发放绩效数额)。

2. 各学院(所)科研秘书通知课题负责人提交《成都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表》和《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表》各一份(见附件1-3)。

课题负责人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可发放绩效数额,填写《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发放申请》和《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报表》校外人员个人所得税见财务处网站 http://jcc.cdu.edu.cn/p/9/?StId=st_app_news_i_x636961204573550885,也可直接登录https://www.taxspirit.com/003.aspx自动计算(个人所得税事宜咨询财务处,电话84616238)。

3.各学院(所)审核,由主管科研的院(所)领导签字并盖学院(所)公章,科研秘书汇总绩效报送表(见附件4、附件5),将附件1-5纸质文档统一报科技处审核。(电子版发1601317526@qq.com)

4.科技处审核、汇总后提交财务处。

5.财务处审核《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报表》后统一发放。

6.材料报送审核截至时间:2021年6月4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84616832

邮箱:1601317526@qq.com

附件:

1.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发放申请表     

2.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报表(校内人员表1

3.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津贴报表(校外人员表2

4.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明细表(表3

5.成都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汇总表【表4(校内人员),表5(校外人员)】

2021上半年科研绩效20211.6.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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