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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4-03-04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团支部: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根据《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和推优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0日

二、推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团龄在3个月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达到100%。

(二)严格把握“推优”基本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定候选人要从学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虑。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

(三)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上一学期内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无(晚归、迟到、早退、挂科、旷课、通报批评等)违纪记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学风优良,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期无挂科。

三、具体要求

(一)名额限制:各团支部推荐人数根据支部评分排名决定,按程序完成无记名投票、结果统计和材料报送,并出具推荐原因说明及支撑材料。

(二)各团支部需在即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之前召开推优大会,并按照推荐程序进行条件审核、内部公示、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于2024年3月10日之前将附件三以邮件附件形式(邮件标题:年级—专业—班级—推优人员信息结果表)发送至2112124688@qq.com,并于2024年3月10日之前将附件(一、二、三、四、五)纸质版材料报送到青年先锋队处(即团校对接干事)。

(三)院分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条件酌情推荐10名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同上。

(四)院党员先锋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条件酌情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同上。

(五)院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上述条件酌情推荐5名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同上。

(六)院学生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后,依据上述条件酌情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此类被推荐对象只需参考附件八模板将附件七打印填写并上交至党支部书记处。

(七)若班上无满足条件推优人选或无意愿推优,请相关班级团支书于2024年3月10日之前将附件九电子版填写完毕之后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年级—专业—班级—班上无满足条件推优人选或无意愿推优说明)发送至2112124688@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支部要按照推优标准和条件将被推荐人情况表(附件一)给班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并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以防存在虚报、漏报、瞒报候选人的情况。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团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由各班团支书负责主持,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需到场监督,驻班党员须到场监督,全班团员到会率不低于80%方可进行。

(三)主持人将推荐条件进行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进行自我评述,从思想、学习、参加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

(四)进行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回避后,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班级无记名群投票。

(五)团支书组织至少2团员对无记名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应当场公布,班级得票超过实到人数一半并排序靠前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六)学院分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审核后将审批表报学院团委填写意见签字,后上报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审核。

(七)附件三只填写符合条件的推选人信息,落选或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信息不填入附件三。

(八)附件五打印手写,一式两份,参考附件六格式填写,于2024年3月10日之前报送到青年先锋队处(团校对接干事)。该表所在党支部一份,学院团总支留存一份,打印表格,手写填入。

此次推荐工作将于2024年3月10日截止,逾期不报的团支部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推优。

共青团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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