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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建工学院 日期: 2023-03-10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各团支部、院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展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3年“五四”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星级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1.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由院分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参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的集体或个人需准备答辩PPT,院内答辩时间预计于3月15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应附件申报表后,由各班团支书于2023年3月12日22: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3547412781@qq.com邮件主题:XX级xx专业xx班(奖项)评优材料,文件名:名字+奖项。

2.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院志工部负责实施。(参评十佳青年志愿者的个人需准备答辩PPT,院内答辩时间预计于3月15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应附件申报表后由各班班长于2023年3月12日22:00前发送至志工部邮箱:2154571540@qq.com邮件主题:XX级xx专业xx班(奖项)评优材料,文件名:名字+奖项。

3.“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评选由院学生会文体部负责实施。(参评五四之星的个人需准备答辩PPT,院内答辩时间预计于3月15日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相应附件申报表后由各班团支书于2023年3月12日22:00前发送至文体部邮箱:335059402@qq.com邮件主题:XX级xx专业xx班(奖项)评优材料,文件名:名字+奖项。


4. 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根据校团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各团支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二)各团支部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结合2022年度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各团支部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组织民主评议,公示后,经部门指导教师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必须在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范围内进行推选。

(五)“五四”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

四、其他要求

1.参与评优学年成绩原则上不存在不及格(重修)科目。

2.请各位团支部、参评同学按时提交材料、参与评选,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4.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各实施组织联系。


共青团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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