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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日期: 2016-03-25 信息来源: 审核人: 点击数:

分团委、各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的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院拟从即日起开展本学期优秀团员青年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各支部根据学院网站中附件《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公示表填写要求及说明》的相关要求召开团员大会,分别推选不超过2名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按规定填写相关推荐表和公示表。

注意事项:

一、已经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高中被确定为积极分子且材料齐全)并参加过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生不再参加选拔和推荐;

二、被推荐的学生必须在20151231日前向党组织提交过入党申请书;

三、各支部需提前2天将召开团员大会时间地点报送给学院组织部与学院党支部,组织部和党支部需安排相应人员前往进行监督。

四、此次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30日,请各团支部于331日前将所有材料(附件1-附件4)报送到分团委组织部(5101

五、未尽事宜请致电028-84616673 舒老师

 

一、按照《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学院相关要求,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团龄在3个月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大一年级学生还需参加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并顺利结业;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和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党动机端正,愿望迫切,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3)品行优良。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晚归、迟到、早退、旷课、通报批评等)违纪记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自觉遵守宿舍制度,所在寝室未受处分或通报批评。

       4)学习表现。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学风优良,成绩优良。本学年所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上学期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三分之一且大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以上;担任班级主要班、团干部可根据工作表现,酌情优先考虑。对于为学校学院做出较大贡献或赢得较高荣誉的,在学习上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学生,由学院团委提请学院党委酌情考虑。

5)社会责任。作为学生干部,工作上乐意接受任务,积极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作为非学生干部,支持班委、学院的工作,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拓展素质,热心集体事务,表现突出。

 

二、各团支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名额限制:各团支部至多推荐2名,如团支部无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需在328日前向学院组织部反映,并填写附件5交至学院组织部。

         2)各团支部需在即日起至329日之间召开推优大会,并按照推荐程序进行条件审核、内部公示、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并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3)院团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依据上述条件酌情推荐4名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主要是担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干部、学生会优秀干事。对个别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期末成绩可适当放宽到班级的前1/2位。

 

三、各团支部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工作的推荐程序

1)召开推优大会之前,各团支部要按照推优标准和条件将被推荐人情况表(附件1)给班主任审核确认并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以防存在虚报、漏报、瞒报候选人的情况。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团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由各班团支书负责主持,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需到场监督,全班团员到会率不低于80%方可进行。

3)主持人将推荐条件进行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进行自我评述,从思想、学习、参加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

4)进行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回避后,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附件2)。

5)团支书组织三名以上团员对无记名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应当场公布,并填写推优群众意见汇总表(附件3),班级得票超过实到人数1/2并排序靠前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6)团支部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推优审批表(附件4),在由宿舍管理员签字且班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后统一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无记名投票选票需一并上交。

7)学院分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学院团委意见后上报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审核。

 

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请各团支部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此次推荐工作将于20163月31日截止,逾期不报的团支部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推优。

 

 

中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324

附件1.各团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xls

附件2.推优群众意见无记名选票.doc

附件3.推优群众意见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4.建工学院推优审批表.doc

附件5.团支部无符合条件团员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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