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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5 16:11:00  浏览:

各师生:

为配合学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2021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获生源地贷款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确认和还款承诺工作

1. 梳理并汇总2021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按表格要求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附件1)。

2. 组织本学院2021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附件2),并将学生签订(手印)好的还款承诺书按照《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明细表》(附件1)排序。

3. 对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资料修改”栏更新个人信息(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在“毕业确认”栏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后,在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手印),由学院资助辅导员老师汇总,附于该学生签订的还款承诺书(附件2)之后报送。要求学生毕业后将新的联系方式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及时更新。

4.  对办理了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与贷款银行积极联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5. 请各2021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2021年5月9日下午1点至6点将上述学生材料(附件2承诺书、国开行毕业确认表)交到建工楼s3219办公室。

二、关于就学信息有变化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对延期毕业或本专科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考取研究生后仍需要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的两类学生,以及就学信息有变化的其他相关学生(如专升本、入伍、休学等),请及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以确保贷款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如利息、还款时间变化等),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附件: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