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团组织关系说明
1、 原则上要求所有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系统操作详见附件“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离校信息管理系统_V2.7.0_用户使用手册-院系团委.rar”;
2、 毕业学生在离校系统上提出申请后,携带学生证、团员证到分团委书记处5104A李烽老师办理(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办理,办理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
3、 分团委书记根据离校系统申请审核、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团员证上“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盖分团委章(如图一);
4、 转出后个人团员档案及团员证由本人保管。遗失团员档案的毕业生,毕业生应重新递交入团志愿书和申请书至各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汇总名单加盖分团委公章后交由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对于补办团员证的毕业生,需上交一张一寸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和2.5元工本费办理团员证。补办申请提交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4日。
图一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离校信息管理系统_V2.7.0_用户使用手册-院系团委.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