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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25 18:35:00  浏览:

各团支部: 

为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根据《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和推优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9926日—930

二、推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团龄3个月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二)严格把握“推优”基本条件,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定候选人要从学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虑。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防止求全责备。 

(三)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上一学期内未受院级及以上处分,无(晚归、迟到、早退、挂科、旷课、通报批评等)违纪记录;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学风优良,成绩优良,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三、具体要求

(一)名额限制:各团支部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一名,按程序完成无记名投票、结果统计和材料报送,并出具推荐原因说明及支撑材料。 

(二)各团支部需在即日起至930之前召开推优大会,并按照推荐程序进行条件审核、内部公示、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于93018:00附件5以邮件附件形式(邮件标题:年级-专业-班级 2019学年第一学期推优结果)发送至2124484356@qq.com,并于10818:00将所有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4)报送到学院组织部处办公室(S3216)

(三)若班上无满足条件推优人选或无意愿推优,请开出证明并由班主任签字后交到S3216办公室         

(四)院分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上述条件酌情推荐10名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同上。

 四、工作要求

(一)召开推优大会之前,各团支部要按照推优标准和条件将被推荐人情况表(附件1)给班主任审核确认并在团支部内部公示,以防存在虚报、漏报、瞒报候选人的情况。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团支部大会,支部大会由各班团支书负责主持,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需到场监督,全班团员到会率不低于80%方可进行。 

(三)主持人将推荐条件进行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进行自我评述,从思想、学习、参加课外活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 

(四)进行民主评议并无记名投票。候选人回避后,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附件2)。 

(五)团支书组织三名以上团员对无记名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应当场公布,并填写推优群众意见汇总表(附件3,班级得票超过实到人数1/2并排序靠前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六)团支部组织被推荐人填写推优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在由宿舍管理员签字且班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后统一报送至院团委组织部无记名投票选票需一并上交。 

(七)学院分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在审批表中填写学院团委意见后上报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审核。

(八)附件五只填写符合条件的推选人信息,落选或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信息不填入附件五。 

  此次推荐工作将于2019930日截止,逾期不报的团支部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推优。 

 

 

 

共青团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925


附件一: 各支部推优候选人名单.xls 

附件二:推优群众意见无记名选票.doc

附件三:推优群众意见汇总表.docx

附件四:建工学院推优审批表.doc

附件五:年级--专业-班级2019学年第一学期推优选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