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2-11-28 09:06:02  浏览: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4、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5,6在承诺函,见附件四)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施工改造服务,不涉及消防改造。装饰设计和施工依据,按照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提供的参考实施。施工部位包含对原有教室布局进行改造包括顶面吊顶、地面铺装;办公室墙面、顶面乳胶漆,部分墙面改造;部分门窗更换;办公室电源线路铺设及插座安装、网络线路铺设及插座安装、照明灯具控制线路及灯具安装等。本项目预算金额285000万元,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状况自主报价,合同价格将不作调整。

2.采购清单(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成都大学建工楼一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技术要求

1)工程竣工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以便进行竣工决算。

2)工程质量及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现行验收标准,材料品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及清单要求。

3)施工时必须按响应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4)供应商应充分踏勘现场,以了解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补批准。并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购人的工作不受干扰,其费用已含在供应商报价总价中。

5)供应商应保证由专业队伍、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本项目,并对此负全责并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承担实施现场全部安全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供应商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交底,保证施工器具、施工设备、施工材料及施工环境处于安全状态下,在工程实施期间供应商保证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及安全条例进行操作,并做好防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给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一切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7)供应商应按照施工方案及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并在隐蔽前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管理人员到现场查看确认。

8)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采购人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

9)应做到文明施工,遵守规范,服从管理,杜绝野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供应商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要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否则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或更换施工单位。

10)响应时间: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时,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答复,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

4.商务要求

4.1工程时间及工期要求

4.1.1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3日历天内开工,30日历天内竣工。

4.1.2总日历工期天数:30日历天。

4.1.3施工工期天数:30日历天;

4.2履约地点:成都大学。

4.3付款方式和条件

4.3.1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

中标后,中标人向甲方支付10%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中标人10万元作为预付款。

2)第二阶段,竣工验收。

采购人验收通过并书面确认,支付成交合同总价的90%

4)第三阶段,缺陷责任期满。

履约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7%其余部分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年后退还。

4.3.2供应商未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票或普票),采购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4工程质量保修要求:

4.4.1缺陷责任期:12个月(从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4.2工程质量保修期:装饰工程2年,水电安装5年(从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5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4.6材料质量要求:采用环保材料,满足相关规范的质量标准要求。

4.7验收要求:

4.7.1验收要求:

1)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验收。

2)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程和工程量达到采购单位的设计使用功能,且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要求。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发包人有权对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随机抽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3)供应商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后20日内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完整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交采购人进行审核,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必须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备案制、学院具体格式规范要求。

4.7.2验收依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4.8其他

4.8.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21128日至20221130,报名表发送扫描版至邮箱596698989@qq.com

2.公开比选时间:2022113014:00

比选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23-1号 多弗国际中心 17楼大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一正两副)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见附件1)

3)承诺函(签字盖章)(见附件4)

4)项目报价表(签字盖章),(见附件2)

5)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盖章)

6)商务要求偏离表(签字盖章),(见附件3)

7)比选文件中应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的施工组织设计。

6)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比选文件装入信袋加以密封,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3.评分标准

3.1比选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2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3.3比选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比选报价为含税价(包括项目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4比选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3.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7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8 除价格因素外,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比选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60%)

6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最后比选报价)×100%×60

报价应是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价,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检测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不进行调整。

 

2

施工方案(15%

15分

基本要求:施工方案满足本工程进度及管理需要,技术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满足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评标小组根据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

1、供应商制定有各个分部分项工程完整的施工方法;较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安排(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用电、用水、交通进行部署);较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保障工程按时完工。较好的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制定有针对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较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5、供应商制定有施工平面布置。较好得3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投标文件规范性(2%

2分

1、投标文件各项资料文件可读性强且编排合理,各项资料支持目录索引查找,各资料打印、复印清晰的;且有胶装的得2分。

2、投标文件各项资料文件可读性强且编排合理,各项资料支持目录索引查找,各资料打印、复印清晰的,无胶装的得1分。

3、投标文件未排版、文件顺序编排混乱不利于评标时查找、审读的,不得分。

 

4

履约经验(10%)

10

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履约经验的证明材料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类似项目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指近三年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5

施工组织方案及措施(8%)

8分

一、质量保障措施

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善、具体合理、针对性强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安全保证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及培训计划健全,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且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三、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

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噪音控制、扬尘控制、施工人员现场管理等,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四、售后服务

供应商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机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以及服务承诺;提供完善售后服务支持方案,能充分保障项目需求;质量保证期限及质量保证的范围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6

人员配置(5%)

5分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级职称得3分,其余或未提供不得分。

其他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以上证书)、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的得2分,其余或未提供或不足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

各专家评分汇总后,计算平均分,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采购合同

1.成交供应商接成交通知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比选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比选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比选文件(含比选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比选文件(含澄清文件)及比选记录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项目联系人:王静,电话:028-84616672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成都大学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元

投标人按照比选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响应情况项应答“完全响应”或“全部响应”的视为已按顺序逐条对应响应)。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技术参数指标均完全响应比选的要求。

 

比选申请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附件3

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

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要求的商务要求

投标人承诺的商务要求

响应情况

 

 

 

 

 

 

 

 

 

 

 

 

 

 

 

 

 

 

 

 

 

 

 

 

投标人按照比选项目相应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应答“完全响应”或“全部响应”的视为已按顺序逐条对应响应)。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标外,其他所有商务要求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承诺函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5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项目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审查接收签到表

 

截止时间:2022年113014时00分(北京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递交时间

递交人签名

1

 

 

 

 

2

 

 

 

 

3

 

 

 

 

4

 

 

 

 

5

 

 

 

 

6

 

 

 

 

7

 

 

 

 

8

 

 

 

 

 

 

 

 

 


附件6

 

投标报名书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根据贵单位发布的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与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的投标事宜,项目投标要求提供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签字盖公章)

见附件。

请予以备录。

 

 

投标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211   

 


附件7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

 

致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现担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202211

(单位盖章)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一楼装修项目作出以下更正:

   1、关于低于成本价不正当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招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确认的评审方法:

1)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相应价格的90%并且低于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的85%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该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为给各潜在投标单位留出修改投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比选文件时间推迟到2022年12月2日14:00,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23-1号 多弗国际中心 17楼大会议室




成都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