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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4-17 22:03:00  浏览: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6号)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和改进班级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
学校成立“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相关部处、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部)成立创先班级考核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9人,由学院领导、学工办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人组成。

    二. 创建活动时间安排
    1. 学习宣传阶段:2月28日 ——3月7日。各学院学生工作办要组织本院学生认真学习《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在全院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
    2. 申报阶段:3月8日——3月21日。各学院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班级可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参加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班集体创建计划。在3月21日前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 立项阶段:3月22日——3月26日。各学院学工办对申报的班级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名单,在全院通报后于3月26日之前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在3月28日之前将所有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 创建阶段:3月下旬——11月。各创先班应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和本班的创建计划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期间,各创先班需接受学院创先班级考核评审小组和学校创先活动领导小组的不定期抽查,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创建计划的班级取消创建资格。
    5. 考核评选阶段:12月。各学院创先班级考核评审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定量和定性指标要求,对创先班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本年度先进班集体预评班级,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2日前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上报的预评班级进行审查,确定出本学年度学校候选先进班集体,于12月17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与12月22日公布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学校先进班集体标兵在学校先进班集体中评选,可采用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评的形式进行,时间安排在12月23日——12月31日。
    6. 展示表彰阶段:2009年元月——2月。

    三. 创建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组织本学院各班级的创建活动。
    2. 各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向学生处上报创建活动情况和材料。
    3. 各学院(部)要配合学生处做好先进班集体的表彰奖励和展示工作。

   本通知解释权在学生处。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08年2月26日



附:《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


                                         成都大学创建先进班集体实施细则
    班级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大学生普遍认同和最具归属感的集体,也是学校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落脚点和着力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6号)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校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班级建设工作,本着“规范申报,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突出特色”的原则,科学规范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经党委学工部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6号)为指导,按照“项目化管理、具体化落实、过程化监督”的原则,在全日制本专科生非毕业班级中大力开展“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推进我校学风、班风建设,加强和规范班级管理,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校园文化、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提供坚实的班级基础。

    二.“先进班集体”创建项目
 创建项目包括校级先进班集体和校级先进班集体标兵。
    
    三.“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申报条件 
    1.申报班级应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非毕业班级。
    2.申报班级应班、团等组织机构健全;班级管理规范到位,能制定出务实高效的班级建设方案。
    3.申报班级应能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能较好地开展班级活动,能积极组织动员本班同学开展文体活动,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4.班级学习风气好,在学院学风建设中能发挥模范作用。

    四.“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创建活动工作程序为申报、立项、创建、考核评选、展示表彰五个阶段。
    1.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参加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填写“先进班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班集体创建计划(见附件2)。
    2.立项:各学院学工办对申报的班级进行审核,确定本学院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名单(以下简称“创先班”),报学生处备案。学院要将本学院创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名单在全院通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创建:在创建期间,各创先班应根据以下创建要求和本班创建计划开展班级工作,按要求填写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工作记录簿,实时记录班级各项工作及各项活动,每学期末总结1次班级工作,并向学院学工办汇报。班辅老师具体负责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创先班”的创建活动,全程关注和指导创建活动。每学期参加班会不少于2次,并定期检查 “创先班”班级工作情况(每学期不少于2次),审核班级工作记录。学院学生工作办不定期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次)“创先班”班级工作,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创建计划的班级取消创建资格;在创建期间,各创优班需接受学校创先活动领导小组的不定期抽查。
    4.考核评选:创建周期满后,各学院成立班级创先考核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班级工作考核办法,对创先班进行考核,评选出本年度先进班集体预评班级,在全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上报的预评班级进行审查,确定出本学年度学校候选先进班集体,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确定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学校先进班集体标兵在学校先进班集体中评选,可采用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评的形式进行。
    5.展示表彰:学生处审核评选出本年度校先进班集体,经公示后,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学习校“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和良好的学风、班风。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获得校“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发放奖品或奖金。
    
    五.“先进班集体”创建活动班级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与评分办法
考核指标分为可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
    1. 可量化指标主要包括:中共党员比率、学习出勤率、计算机合格率、外语合格率、学生违纪和获奖情况等。
2. 定性指标主要包括:班级思想教育(W1)、班团及党组织建设(W2)、党员发展情况(W3)、学风建设(W4)、班级管理(W5)、班级活动开展(W6)、班级特色与创新(W7)七个方面,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各定性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各学院评审小组通过班级答辩等形式听取审查各创先班级创建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按非常好(A)、好(B)、较好(C)、一般(D)、差(E)五个等级分别对以上六个方面给出评分等级。评分等级必须达到“好”或“非常好”。

   (二)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创先班级考核由各院学办负责,由各院成立创先班级考核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小组不少于9人,一般应由学院领导、学工办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人组成。

    六.“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学生工作部、相关部处、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组成,负责“先进班集体”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七.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