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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4 21:32:15  浏览: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划化、细致化,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根据学校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发展对象名额暂定为30名,所有名额分给支部,各支部名额按照专业人数划定,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在同一个支部内进行打分排序,结合专业人数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如果出现得分相同,名额不够时,由学院综合学生平时表现做出选择。发展对象名额以最终公示为准。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考察满一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普通学生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排名前40%,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委、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等,现任或曾任都可以)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班级排名前60%。

3、至少获得一项院级及以上奖励。

4、大学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流程

1、理论考试,得分占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等。

2、综合素质得分,分为近一年内担任职务、获奖情况、志愿服务三个方面,占总分的百分之四十。

3、总分排名在名额计划内的候选人须提交证明材料,由工作小组再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4、支部根据排序以及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四、注意事项

1、请候选人于2023年3月5日之前将《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选拔发展对象考核加分表》(附件)电子档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发送至对应邮箱。

一支部: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卓碧祥:1363686082@qq.com

二支部:测绘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朱佳洋:634899494@qq.com

三支部: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何渝靓:905113567@qq.com

2、推选的发展对象一定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3、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如果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必须要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后续发展工作,如果发生培训不合格或不想发展为党员等情况,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大学期间不再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选拔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如推选的同学弄虚作假等,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