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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选拔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1 18:37:00  浏览: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划化、细致化,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根据学校组织部和学院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标准

发展对象指标分给支部,在同一个支部进行打分排序,按照顺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如果出现得分相同,根据各支部指标名额不够时,有学生党支部综合学生平时表现做出选择。学生第一党支部10-12个名额,学生第二党支部9-10个名额,学生第三党支部9-10个名额。

    二、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提交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培养考察满一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

2、上一学期各门学科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3、获得一项及以上院级奖励证书。

4、大学期间无受过任何处分。

三、选拔流程

1、理论考试,得分占总分的百分之六十。内容包含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等。

2、综合素质得分,分为近一年内担任职务、获奖情况、志愿服务三个方面,占总分的百分之四十。

3、总分排名在名额计划内的候选人须提交证明材料,由工作小组再次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4、支部根据排序以及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四、注意事项

1、请候选人于下周二(2019.9.24)中午12点40前将《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发展对象考核加分表》(附件1)电子档命名为姓名+专业班级”发送至对应邮箱。

一支部: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董阳丹:1351063856@qq.com

二支部:环境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

夏雪:709984538@qq.com

三支部: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管理专业

  李嘉鑫:570601327@qq.com

2、推选的发展对象一定要符合基本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没有符合条件的不推荐。

3、参加发展对象选拔的同学如果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要认真参加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后续发展工作,如果发生培训不合格或不想发展为党员等情况,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大学期间不再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选拔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如推选的同学弄虚作假等,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