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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22 19:25:45  浏览:

各班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治蜀兴川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按照先后顺序排序。

2.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经综合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送学校。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审核学院推荐人选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至四川省教育厅。

四、评选比例

各班校优名额见附件4;省优全院16人,在校优基础上产生。

五、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以评优为契机,切实地开展好大学生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落实推荐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高质量做好校优、省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

2.严格标准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名额内评选校优、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规范材料填写及报送。各班要及时、规范报送《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 5)、《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6)、《成都大学 2023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 7)、《成都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 8)。推荐表填写要求见(附件9)。

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5、附件7: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

附件6、附件8: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①个人材料按表格填写内容排序装订;②以班为单位报送此表并按照班主任推荐顺序排序;③班主任签字并确认推荐顺序无误。

请各班将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以及推荐人大学四年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或校务行导出成绩单,须有鲜章)于11112:00前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建工楼1107学工办舒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用压缩包进行发送, 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XX专业X班省优校优推荐材料”,1111200前发送至shuyumian@cdu.edu.cn

4. 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对校优、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将撤销其校优毕业生荣誉并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荣誉。

联系人:舒老师 028-84616673


温馨提示:

请大家严格按照附件9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避免返工。



关于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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