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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8 18:56:00  浏览:

各班:

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补贴标准

学校2023届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是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边缘易致贫家庭毕业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毕业生、特困救助毕业生、孤儿毕业生、残疾毕业生7类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及名额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4.建档立卡、残疾、低保等家庭困难群体;

5.就业技巧缺失、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6.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7.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8.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9.每班2个申请名额,提交材料后经学院公开选拔确定23个拟定名单后上报学校。

三、补贴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社保卡。

四、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由各班级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425日前完成)。

请各班级将学生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微信小程序校务行)电子版及支撑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于4251700前发送至shuyumian@cdu.edu.cn


五、补贴发放流程

1.上级主管部门对全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2.上级主管部门向省市财政申请划拨经费;

3.省市财政向各学校划拨经费;

4.经费到校后按学校财务流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四川省社保卡账户。

六、工作要求

1. 请各班高度重视,结合申请条件在2023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防止遗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2. 请各班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方式:028-84616673   shuyumian@cdu.edu.cn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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